【福利訊息】 身心障礙者購屋(含停車位)貸款利息差額補助
- 發佈日期:2016-11-03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申請對象資格: 20 歲以上設籍並實際居住臺中市且具備下列各款規定之身心障礙者: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二)申請貸款利息補助之房屋位於臺中市。 (三)身心障礙者、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或僅有一戶於向社會局提出申請日前五年內購買且辦有貸款之住宅,尚未全部清償者。(應以身心障礙者持有之住宅或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之住宅作為貸款之抵押物)。 (四)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四倍者。(106年度每人每月 最低生活費標準新臺幣1萬3,084元)。 (五)現未接受政府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或興建住宅費用助者。 (六)身心障礙者本人 未獲政府補助住宿養護費用。 ★受理申請時間: 105 年11 月1日起至 12 月31 日,額滿為止。 ※詳情請參考社會局公告的作業須知。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asp?Parser=99,7,257,,,,3569,69,,,1,8,%E8%B3%BC%E5%B1%8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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