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script為載入jquery核心使用,不影響頁面資訊瀏覽
中市聲暉

捐款專區

  • 1.◆郵政劃撥:21286547
      ◆戶名:社團法人台中市聲暉協進會

    2.◆台新銀行(代號812) 南屯分行
      ◆帳號:20541000022205
    社團法人台中市聲暉協進會愛心碼885770社團法台中市聲暉協進會QR-code
    攝影藝術成果展
    更多影片分享更多影片分
:::* 瀏覽位置:首頁 >
  • 字級選擇
  • 大
  • 中
  • 小


[轉知訊息] 有關修正「臺中市政府身心障礙照顧者津貼發給實施計畫」案,自104年2月1日起生效,另受理民眾申請至104年3月6日止。

  • 發佈日期:2015-01-20
  • 照片說明文字一、為符現行相關規定,修正下列事項:
    (一)第參條第一項「被照顧者資格」:
    1、第(五)款增列未入住「日間照護中心」。
    2、第(六)款修正為「應就學而未就學者,檢附在家教育證明。惟如
    其就學時需照顧者陪伴,檢附陪讀證明」。
    (二)第參條第二項「照顧者資格」:第(六)款修正為「年滿65歲以上且
    未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三)第肆條第一項「申請人應備文件」:
    1、增列第(七)款「被照顧者應就學而未就學之在家教育證明」。
    2、增列第(八)款「被照顧者就學時需照顧者陪伴之陪讀證明」。
    二、本計畫預估補助500名,每名每月補助3,000元整,所需經費計新臺幣
    1,800萬元整,由本局年度預算支應,然自103年1月21日開辦至今已有
    442人申領,為避免民眾候缺多時,受理申辦期限至104年3月6日止。
    三、修正內容自104年2月1日起生效。
  • 推上Facebook 推上twitter 推上噗浪
*回上一頁 *到最上面